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2002年版)
发布时间: 2011-08-28 信息来源:市规划局 作者: 不详 字体 : 大 中 小 (双击滚屏 )
1 总则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
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
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 1.0.3的规定。
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 -小区 -组团、居住区 -组团、小区 -
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
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