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90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的决定》已经 2001 年 6 月 29 日建设部第
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二 00一年七月四日
城
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1997 年 12月 23日建设部令第 61号发布,根据 2001 年 7 月 4 日《建设部
发布关于修改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科
学技术档案工资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
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 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