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窗口号: 226
一、事项名称: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二、办理依据:
1、《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
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其设计
方案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同时报批。
第十四条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地
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办理条件:无
四、数量:无限制
五、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含内容要求)
1、书面申请;
2、项目立项文件;
3、规划红线图(改建项目为改建范围图) ;
4、规划总平面图;
5、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纸质文本一式两套、电子文
件( CAD格式、光盘)一套;
设计方案应当包含:规划设计总说明(含绿地率等经济
技术指标)、现状用地平面图、现状植物调查图、总体规划
设计平面图、竖向设计图、植物配置说明及苗木表、植物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