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1993 年 11月 4日建设部发布 )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一 )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 75m2 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 2000 年应不少于
5 m2;到 2010 年应不少于 6 m2。
(二 )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75~105 m2 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 2000 年应不少
于 6 m2;到 2010 年应不少于 7 m2。
(三 )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 105 m2 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