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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91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2 年 2月 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通知
建标 [1991]42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 (建设厅 ),计划单列市建委 ,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86)城科字第 263号文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业经审查, 现批准为行业标准, 编号 CJJ45-91,自一九九二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