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2001]101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
化和资源化,加强国家对建设工程投资和建设的客观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
理工程工程的决策和规划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保护环境,推进技术
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工程决策和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
估、审批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
审查工程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
执行。
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工程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
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