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与隧道工程风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细化武汉轨道交通基坑与隧道工程风险管理工作, 强化各参建单位责任, 确保轨
道交通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在建的轨道交通项目,特别是 5m以上的深基坑工程(含出入口、风井工程) 、隧道
工程(含旁通道工程)或其他高风险工程必须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各风险项目在深基
坑或隧道等工程开挖前,必须进行工程风险源排查,编制风险源管理方案,并经过专家
评审通过、具备开工条件后,才准予开工。
3.职责
武汉轨道交通基坑与隧道工程风险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 即集团公司管理 (安全
质量部)、建设总部管理(项目部)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的三级管理体制。
3.1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
安全质量部是集团公司工程风险监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代表集团公司监督管理风
险管理体系运行并对其提出管理要求。
3.2 集团公司建设事业总部
建设事业总部是集团公司工程风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