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
表 A3.1
工程名称 今日尚品 A 区 分部分项工程 基坑工程
施工单位
内蒙古富源建设集团
基
槽施工部位
有限公司
交底内容:
1、挖土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固安全,距坑槽边距离符合规范
2、挖土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入其作业半径内
3、支护结构构件强度达到开挖阶段的设计强度时,方可下挖基坑,采用预应力锚杆的支护结构,应在锚
杆施加预加力后,方可下挖基坑,土钉墙支护应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间大于 2
d
后,方可下
挖基坑
4、挖土机械作业时不得碰撞或损害支护结构以及工程桩
5、按设计规定程序分层、分段、均衡挖土,严禁超挖、掏挖
6、当基坑降水时,应在降水后开挖地下水位以下的土方
7、当开挖后土层性状或地下水情况与设计依据的勘察资料明显不符,或出现异常现象、不明物体时,应
停止开挖
8、自然放坡的坡度应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
9、人工挖槽存在坍塌危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