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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坑支护和降水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 建筑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高层、超高层建筑越来
越多,相应的建筑功能的需要,结构稳定性的要求,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基础一
般都需要埋置一定深度( 1∕18~1/15 房屋高度),当房屋高度在 75m及其以上
时,基础埋置深度至少为 4m或 5m及以上,形成深基坑。 深基坑施工主要是开挖
基坑,会引起坑壁土方坍塌,特别是地下水位高时,又需基坑内降水,以疏干基
坑,才能施工。土方坍塌和坑内降水又会引起周边相邻建筑、地下管线、地面道
路的沉陷、位移、变形。因此如何避免基坑工程安全事故, 搞好基坑支护和降水,
保护相邻建筑、地下设施、管线的安全和基础施工的安全,顺利施工极为重要。
这是土方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的重要工作。
以下对其主要监管内容提出要求,并作为施工安全监理的细则予以实施。
1、工程概况
工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