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 LJA4-1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基础
分项工程(工种)名称: 基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本工程基槽深 6.92m,基槽周边作业属高处作业,故周边设安全防护设施。
1、防护设施材料:依据 JGJ59-99 要求,本工程采用钢管防护栏。钢管立柱采用长为 2m的Φ48
钢管,护栏采用 4.5m-6.5m长的Φ48钢管,钢管与钢管之间采用扣件连接。
2、防护栏杆的构造:防护栏杆应紧固、不动摇,能承受可能的突然冲击,能阻挡住人员突然坠落,
还须有一定的耐久性,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承受 1000N的外力,其构造满足以下条件:
○1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 2m;两道横杆,上横杆距地 1.2m,下横杆距地 0.6m,立杆埋地 0.5m,,每隔
10m在立杆上设一斜撑。
○2 槽周围用 2000目密目网封闭并在底部设 18㎝高挡脚板。
○3 槽部位设专用上下爬梯。材料采用 Φ48 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