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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坑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
监理要点(细则)
一、一般规定
1、设计、施工应符合《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 CECS96:97的有关规定。
2、施工前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审查施工方案、检查降水系
统、施工设备能否确保正常工作。
3、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分层开挖、分段、分层支护的原则,不宜一次挖
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
4、施工中应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长度,注
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
5、每段(层)支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
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前应检查确定的基坑开挖线、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变形观测点等并
有妥善保护。
2、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上层土钉注浆
体及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