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及施工
第一条 公司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工程施工,无论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工程任
务书由工程部相关室分类下达给施工单位。无工程任务书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担
第二条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凡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应出示营业执
照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并按照证书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项目规模和内容,严禁无证施工
施工人员的结构根据预算编制定额的规定, 凡设备安装工程, 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 1∶
0,线路工程技普比为 1∶0.5 ,管道工程与长途光缆布放工程技普比为 1∶1
第三条 所有外来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均应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建设
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双方职责分工、工期、奖罚、违约责任、费率及结算方式等
第四条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辖管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 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
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