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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工 程 名 称 仁和小区六标段 29#住宅楼 交底部位 砖砌体分项
分部(子分部)名称 地基与基础分部 日期 2008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1 . 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 1~2d 浇水润湿,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
10%~15%。
2 . 砌砖工程宜采用“三一”砌砖法,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750毫米;施工时间气温超
过 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500毫米。(注:砌筑法即为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的砌
筑方法)。
3 . 埋入砖砌体中的拉结筋,应设置正确、平直,其外露部分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4 . 砖砌体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规范规定。
5 . 砖砌体的转角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
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6 . 施工中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