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长岗、麻竹窝片区部分基
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框架协议
甲方: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社会资本):
二О一五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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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5年【 】月【 】日在广东省河源市【 】县/区签署:
甲方: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 】
乙方(社会资本): 【 】,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
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为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中的社会资本。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鉴于:
(一)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江东新区管委会”)采取 PPP模式对河源
江东新区长岗、 麻竹窝片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简称“本项目”)进行投融资、
建设并运营维护。
(二)甲方经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 】号文授权成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三)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即乙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