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站选址安全距离把控点
一、 倒伏安全距离
基站距离被保护区域安全距离超过 4/3 杆体高度。
二、 公路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 )国道不少于 20米;
(二 )省道不少于 15米;
(三 )县道不少于 10米;
(四 )乡道不少于 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
不少于 30米。
以上数据来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011年 7月 1日起施行。
三、 铁路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
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 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 10米 ;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 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 15米。
以上数据来源: 2004年 12月 22日国务院第 7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