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线槽安装配线工艺标准(Ⅵ 407)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干燥室内的建筑电气系统明配线工程。
2 施工准备
2.1材料
2.1.1塑料线槽:应由难燃型硬聚氯乙烯工程塑料经挤压而成型,严禁使用非难燃型材料加工。
线槽由槽底、槽盖及附件组成,氧指数不应低于 27%。线槽内外应光滑,且无棱刺、翘边等变
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2.1.2绝缘线缆:线缆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CCC”
认证标识。线缆进场时要检验其规格、材质和标识。
2.1.3接线端子、套管:应根据导线的截面,应选用相应规格、材质的产品 , 并有产品合格证。
2.1.4LC安全型压线帽:规格符合要求,且有产品合格证。
2.1.5胀管:选用时,其规格应满足荷要求,并选择配套的平头木螺丝和垫圈配合使用。
2.2机具设备
2.2.1手动工具:钢锯、錾子、手锤、电工组合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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