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80∶96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批准日期:1996年5月30日
前言
现批准《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80∶96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推荐给各有关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
济大学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高耸构筑构委员会(邮编:200092),以便修订时参
考。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1996年5月30日
1总则
1.0.1在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中为了做到安全施工、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程主要适用于电视塔、微波塔、无线电桅杆及大气污染监测塔等塔桅钢结构工
程,对输电线路塔、石油化工塔、排气及火炬塔、球场照明塔、水塔以及矿井架、车库、索道
支架等钢结构工程也可参照使用。
1.0.3塔桅钢结构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对已制定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