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鲁 JJ-013-
工程名称
山水倾城住宅小区二期
南区 B4B5B6住宅楼
施工单位 山东省三泰建设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填充墙砌体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填充墙砌筑工程。
一、材料要求
(一 )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材料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规格应一致。有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单。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
不宜小于 35d。
(二 )水泥:
1 一般宜采用 32.5 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复验。
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的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个月)时,
应复查试验,并按结果使用。
4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三 )砂:用中砂,砂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