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宏矿业二选厂备用电源管理办法
负责人:刘立刚 张亚年 日常负责人:李童
一、概述
我公司二选厂装备了 400V事故发电机二台,发电机额定功率为 1200KW,由
康明斯发动机(北京)有限公司出品,机组型号: DY1340A。输入 /输出:
10000V/400V。经升压变压器升压至 10KV后接入高压供电系统。 在市电中断供电
的情况下,保证全厂及生活区用电。
二、管理规定
1、发电机房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堆放杂物。应在机组和配电装置周
围装设围栏并悬挂显著的标示牌。
2、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及操作,应由日常负责
人进行例行性检查。
3、平时应检查电瓶电压,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及冷却水水位是否正常,储备
的柴油油量是否足够运行八小时。
4、发电机应每周空载试运行一次,每次 10-15 分钟。
5、柴油发电机组不可以低于 25%的负荷运行超过 30分钟,否则对柴油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