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合 木 地 板 施 工 方 案
基本规定
(1)强化复合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强化复合地板或采用拼花强化复合地板, 以浮
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2)强化复合地板的材料以及面层下的板或衬垫等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可采
用双层面层和单层面层铺设,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强化复合地板面层的条
材和块材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酌产品,其技术等级和质量要求均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强化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 粘贴材料应采用具有耐老化、 防水和防菌等无
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设计要求选用;胶粘剂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 的规定。
(4)强化复合地板面层下衬垫的材质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强化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 300mm 的距
离;与墙之间应留不小于 10mm 的空隙。
(6)大面积铺设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时, 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