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修订)
04-AJ-2009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协 (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协 (包)单位。
3职责
3.1 发包单位负责外协单位的管理工作。
3.2 现场施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有对外协单位监督管理的义务。
3.3 安技部负责外协单位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4管理要求
4.1 发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 一律不准
进厂施工。
4.2 经审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
施,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 ,到安技部审定、备案。
4.3 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审定、 备案后,根据施工项目工程量及施工时间,
由施工单位到财务部交纳安全押金 1000-20000元,安技部依据押金收据与施工
单位签定《外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