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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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单位 交底时间
交底提要 分项工程名称 外墙抹灰作业
交底内容:
1、 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
穿拖鞋;
3、 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4、 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 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
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5、 外墙抹灰用的脚手架搭设应符合安全规定, 并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 脚手板不得有
探头板和飞跳板。施工时不得出现立体交叉作业;
6、 夜间或在光线不远的地方施工时,移动照明应使用 36伏低压电源;2米以上高度
不得进行夜间抹灰作业;
7、 采用垂直运输设备上料时, 严禁超载,运料小车的车把严禁伸出笼外, 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