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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商业建筑施工规范
4.1 基础工程
4.1.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
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4.1.2 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 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
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
成文件资料。
4.1.3 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
加固效果。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
计载荷的 2倍。
4.1.4 验槽发现有软弱土层或孔穴时,应挖除并用素土或灰土分层填实。最优
含水量可通过击实试验确定。
4.1.5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4.1.6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