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理工作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以下依据进行本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
(1) 国家颁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门(或专业部门)部
门规章及省、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 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和协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 设计施工图纸;
(4) 《监理规划》;
(5) 《施工组织设计》;
(6) 《大体积砼施工方案》
(7) 现行的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本分项工程的施工执行标准为承包单位制定的不低于相应国
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2)按照合同约定及建标 [2002]212 号《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
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 ,本分项工程
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