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评标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活动,
依据《高速项目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所属各单位大宗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评标工
作。
第三条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招评标机构
第四条 成立招标工作组, 在项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具体组织实
施招标活动。
一、由项目公司负责招标的,招标工作组由以下 7人组成:
1、招标领导小组 1人,兼招标工作组组长;
2、相关使用单位 1人;
3、评标专家 5人(专家库里随机抽取)。
二、由各单位项目部负责招标的,招标工作组由以下 7人组成:
1、各单位项目部招标领导小组 1人,兼招标工作组组长;
2、项目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人;
3、评标专家 5人(各单位专家库里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