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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管理暂行规定
1. 总则
1.1 为规范大庆油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标后)的编制、审核管
理,发挥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规范质量管理、为工程结算提供基础依
据的作用,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列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油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本细则。
1.3 施工组织设计应涵盖除设计变更、联络、经济签证以外的全部施工内
容,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变更、联络、经济签证未涵盖的工程施工内容原
则上不进入工程结算。如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增加施工内容时,须办理经济
签证,必要时应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核准后报公司基建管理中心,
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并进入结算。
2. 编制原则
2.1 贯彻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标准、规范及基本建设程序;
2.2 在选择施工技术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