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 [1997]784 号
签 发 滕绍华
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
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有关局、各区县建委、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加强本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完
善竞争机制,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设计水平,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天
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并结
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
《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建设工程设计改革,加强建设工程设计管理,规范建设工
程设计市场,完善竞争机制,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缩短
工程设计周期,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