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口引航安全管理办法
2007 年 10月 23日 16 时 24 分 392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公安安全
“港口”
“引航”
“安全管理”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港口引航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交委安 [2007]300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天津港口引航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确保港口安全生产,杜绝
船舶引航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委制定的《天津港口引航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天津港口引航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港口引航安全管理, 保证航行安全, 结合天津港口实际, 依据有关
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港口及其渤海油田水域的一切引航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法
人、团体、船舶和个人。
第三条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对天津港口引航工作实行行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
局(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