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
保障资金安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
财务规则》 和有关财经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定, 结合我局实际,
制订如下财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
作。
第三条 局长对本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 财务股具体
负责统一管理和核算。 局属各单位财务活动统一由财务股管理核
算。
第四条 财务管理坚持遵章守纪、 民主有序,做到增收节支、
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全面。
第五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及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所有收入支出必
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严禁“白条”支出,做到票据
规范,手续齐全, 对缺乏真实原始依据和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
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报销。
第六条 局机关借款、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