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煤炭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
(并政办发〔 2008〕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直属公司: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
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编办 《关于调整太原市煤炭工业局机构设置的通知》 (晋编办字 〔2008 〕10 号),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仍为正县(处)级建制。 是市政
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 履行对煤矿生产、 建设、安全全过程
的监督管理。
一、划入职能
(一)原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的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组织指导煤矿安全评价、
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监督管理工作。
(二)全市地方煤矿矿长资格、矿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