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确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
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
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及津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 特签定本责任状。
学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在任期内必须认真履行学校安
全管理职能 ,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本状学校校长与各班主任签订 ,各班主任未落实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所规定的安全责任而导致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责任
由校长、班主任和责任人承担。
一、安全管理责任
(一)各班要认真贯彻落实 《津市市安全管理办法》,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 建
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使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积极开展创建 “平安和谐校园 ”活动。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