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研修制度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基础
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促进我校校本教研工作的有效开
展,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落实课程改革目标,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联系我校教学研究工
作的具体情况,特提出本意见。
一、校本教研制度的涵义:校本教研制度是以学校为基地,以教
师为主体,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所面临的各种教学具体问题为对
象,关注学生学习生活,挖掘科研潜能,从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一
种实践性研究制度。
二、学校要凸显以校为本理念,树立“为了学校” 、“在学校中”
和“基于学校”的意识,切实做到把学校作为研究基地,将教研重心
置于具体的学校工作情境中。
三、认定教师在校本教学研究中起关键作用, 把教师作为教学研
究的主导力量; 要相信每一位教师都拥有教研的潜质, 赋予教师教研
自主权,依靠教师搞好教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