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
DB36/ T ××××— 2010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征求意见稿)
×××× -×× -××发布 ×××× -××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36/T××××—××××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所指的“四个能力”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包括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
初期火灾能力、 组织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学校开展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
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本标准由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 赣州市公安
消防支队、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吉安市公安消防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