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有效防范学
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年级班主任组成。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教职工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
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
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