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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实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
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结合我校食堂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堂管理领
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班主任等组成,全面管
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 坚持“公益性” 原则,
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
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
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
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
算。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
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
清楚。
3、学校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