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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市 规 划 局 文 件
甬规字〔 2010〕109号
关于发布《宁波市建筑外立面装修
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外立面和景观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
规划局制定了《宁波市建筑外立面装修管理办法》 ,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
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原甬规字〔 2005〕113 号通知同时
废止。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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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外立面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筑外立面和景观控制,规范建筑
外立面装修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浙
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宁
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
例》、历史文化名城的各类保护规划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
结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