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波 市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告 知 书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
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了
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
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特种
设备安全方面的主要法定义务告知如下,请予遵守:
一、安全管理
1、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
2、制度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
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
急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⑴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