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一) 深基坑工程实施细则
1、 工程特征和施工方案
该工程一层地下室,基坑深度为 6.8M,施工单位拟定分二层
开挖。第一层 5M,第二层挖至槽底约 1.5M,余下 30㎝采用人工清槽 .
挖土施工单位采用反铲挖土,自卸汽车运输。
监理工作流程
① 监督施工单位编制深基坑工程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并经施
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和专家组论证、审批 (专家组须在 5人以上,并
经考核附专家组资历和职称 )。
②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总工程师审批, 加盖单
位公章。
③ 施工前,项目总工应组织技术、 管理人员,审核设计文件
和图纸,对现场的地质条件、气象、水文进行全面了解,搞好平面布
置,对水、电、路的使用及材料堆放进行周密部署。
④ 技术人员对施工队长和全体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培
训,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对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操作要领,做到心
中有数,避免施工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