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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路建设现场安全施工行为,确保生产
安全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用好安全专项资金,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
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
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
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第三条 安全专项费是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清单中
列计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安全而投入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安全专项费是在批准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预案和业主指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五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根据批准的安全生产施工
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及业主的要求,建立物资储备、设备配套
及人员组织台帐,根据台帐进行计量支付管理。具体要求及格
式按照天定项发 [2008]191 号《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天定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