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技 术 交 底 表
表 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部位
结构基础
施工
工种 瓦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交底内容:
瓦工、抹灰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一 )瓦工
1. 在深度超过 1.5m砌基础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坍塌的危险隐患。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
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等。
2. 距槽帮上口 l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 砌筑 2m以上深基础时, 应设有梯或坡道, 不得攀跳槽、 沟、
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
3. 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
4. 在架子上用刨锛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作业
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料净场地清。
5. 脚手架上推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