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单
施工单位:宿迁市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号:
工程名称
宿迁幸福新城阅湖花园二期一
标段玫瑰园 4#、5#、6#、8#、
9#、10#、2#半地下车库
分项名称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施工班组 塔吊班组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签字
交
底
内
容
和
摘
要
除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
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
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
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