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
颁布日期: 19790712 实施日期: 19790712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通知
为了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更好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各地区、各工业部门和企业单位,
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原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
项目总名称表》。各地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具体的补充规定。
近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影响了规定的正确执行,有些地区、工业部门和企业
单位,对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有所忽视,必需的宣传教育经费得不到解决,对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影
响极大。 因此,今后凡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 (包括装备劳动保护教育室) 所需经费, 应按《安
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第四项规定,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中开支。
附:劳动部、全国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