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劳动总局、 全国总工会 文号:[79] 劳总护字 45号
发布日期:1979年 07月 11日 生效日期 :1979年 07月 11日
室。
35.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四、宣传教育
36.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
语、幻灯及电影片等。
37.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8.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39.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0.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
器等。
五、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几项说明
(一)安全技术的措施与改进生产的措施应根据措施的目的和效
果加以划分。凡符合本名称表规定的项目, 但从改进生产的观点来看,
又是直接需要的措施(即为了合理安排生产而需要的措施),不得作
为本名称表范围,而应列入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中的其他有关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