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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规范(试行)
(分包商需要知晓部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中涉及的名词解释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费和
环境保护费三部分费用的总称。
(二)安全生产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
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
金。安全生产费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
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该费用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予以
单独明确,不列入竞争性报价,在合同中按规定单独计列。
(三)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按照文明施工、绿色施
工要求采取的文明保障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是依据《国家能
源局关于颁布 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的
通知》(国能电力, 2013? 289号)文件要求,在电力建设
工程概、预算中计列的费用。 (也不列入竞争性报价)
(四)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