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违纪处罚规定
1、职工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未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 50元,
未系好下额帽带每人每次罚款 50元。
2、严禁职工赤脚、赤背或穿拖鞋、穿高跟鞋、穿易滑鞋进入工地,
违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元。
3、严禁职工酒后上岗作业,严禁职工翻门、翻墙出入工地;违者每
人每次罚款 100元。
4、新入场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就直接
上岗作业者,发现后每人每次罚款 200元。
5、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物料提升机操作员、卷扬
机操作员、吊兰操作员、搅拌机操作员等)必须要经过本工种的技术
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现场非特殊工种的工人
或无证人员禁止上岗操作,违反者处 1000元罚款。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 必须采用 TN- S
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缆全部采用三相五线电缆,
现场临时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