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
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
察和群众监督”的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
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2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以及张家港市地方法规,
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和职业危害,同
时认真执行国家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1.3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4本公司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设施,防护用品。
1.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1.6从事特殊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
发的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 组织管理
2.1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由制
造部设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