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第六分册
安 全 检 查
安全检查是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技术标准、 规范和施工组织设
计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种隐患的重要手段, 主要包
括:
1 、 项 目 部 应 按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
(JGJ59-99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部分)及相关
标准、规范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记录应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
事故隐患, 并按“三定” 原则实施整改, 对整改事项应进行复查、
销案,并有相应记录。
3、工程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四个阶段须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评分,并附上评分表。
4、项目部组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均应在检查记录表中
反映。
5、行业安全管理部门、 相关部门和企业检查的有关资料 (事
故隐患通知书、整改回执等)应附入本档案内。
阜阳市建筑业管理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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