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各工程如
期实施。
二、适用范围
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
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责任单位
技术部、安全环保部、项目工程所在单位。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审查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
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 ,并出具建设项目设
立安全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下列安全
条件进行论证:
①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
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②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
建设项目的影响;
③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② 建设(规划)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