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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奖
惩
规
定
江苏省江建集团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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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
步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调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级性,
做到遵章守纪,奖惩分明,根据《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及公司奖惩标准,结合
实际,修改制订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规定。
一、奖励范围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年频率千
分之一以下,或安全管理目标分解承包责任制达标的单位。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和技术改造,或提供重要合理
化建议被采纳,取得显著成效的。
3、发现险情或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处理, 避免或减少了损失有特殊
贡献的。
二、处罚范围
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纪律,玩忽职守,发现险情不采取措施,
又不报告造成事故的。
2、发生事故破坏现场,隐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