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
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
求,特制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组长 安全专管员 安全助理
成员:职能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
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 119请求救援。
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但不管是哪类事故, 抢险救护时都
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
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 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
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
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